温州再现“锁喉执法”致一民企负责人受伤
华北日报 2025-11-19 19:46:06阅读 : 次
公平正义,国之基址。近日,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一民营企业负责人王某辉致函有关部门,反映因当地交通综合执法人员“锁喉执法”给其造成轻微伤,至今三个多月没有得到公正解决的问题。

在提交给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,王先生陈述了事情经过:我叫王某辉,男,汉族,今年47岁,温州乐清人,系温州市诚辉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股东。公司位于温州市乐清市,是一家合法经营的民营企业。8月4日上9时许,乐清交通综合执法人员金某华和同事来我公司诚辉管道店门口执法,说我的塑料检查井和井盖放在我店门口出超50公分左右(说占用人行道50公分左右)。在没有出示证件和书面整改通知书,也没有开启执法录像仪的情况下,他们叫我直接搬离。我也很配合的说“好的,等我工人过来马上搬走”(因本人腰不好,不能搬到自己店里)。

当时,执法人员金某华或是觉他没有权威和面子,就激动起来了,直接把我们的塑料检查井和塑料井盖乱扔一通,扔坏了好几个井盖。我上前叫他不要乱扔,他就用力把我推开,致使我的苹果手机掉地上摔坏。之后金某华等人准备开车逃离,我上前叫他们出示证件,金某华不给我看其证件,并大声说“凭什么给你看证件……”。我拉开车门叫他出示证件,金某华就十分生气,直接下车锁喉推打本人(有视频为证)。

当时我及时报案,后经法医鉴定损伤程度为“轻微伤”。但时至今日,三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,仍没有得到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。需要强调的是,在整个过程中,我自始至终没有阻止他们执法(否则我早就因妨害公务被追究)。而且在我报案后,双方在派出所大厅等待民警处理时,金某华竟然还过来对我威胁说,等他退休后把我的企业搞死。我要求把场景拷贝出来,所以后来派出所又给他加一个实施威胁。
去年我们乐清就曾发生一起交警锁喉执法司机事件,当时经媒体披露后,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。我要为乐清中小企业主(商户)依法依规发声,向喉锁的执法人员说一声“不”,恳请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此案,还我公道,促进乐清文明执法,温度执法,创造和谐营商环境,助力中小企业(商户)健康发展。来源:浙江经济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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